山东查交通违法上千万起 被记12分不得驾公务车

2015-05-22 13:45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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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济南5月21日讯(记者王兴飞 实习生 王苏巍)21日,“抵制交通违法、引领文明出行”活动动员会在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省内发生的5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仅今年以来,全省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1061万起,同比上升22 .3%。

  会上通报了5起较大的交通事故。聊城东昌府“1·20”交通事故:王建民驾驶重型半挂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随后半挂货车侧翻,小客车被货物埋压,客车驾驶人和4名乘车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为重型半挂车超速、超载,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及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及驾驶机动车观察情况不当。

  济宁高新区“3·12”交通事故:蒋洪旭驾驶出租车与黑色尼桑轿车相撞,随后出租车失控与道路南口等信号灯的白色奔驰轿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是蒋洪旭驾驶出租车闯红灯造成。事故责任人当场死亡。

  青岛莱西“3·18”交通事故:刘仰玉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主要原因是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蔡典朋酒后、超速驾驶车辆。事故责任人当场死亡。

  临沂沂水“5·2”交通事故:李寿青驾驶小型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与对向行驶的半挂牵引车发生刮擦后又与两辆半挂牵引车发生刮擦,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是李寿青驾驶超员车辆、醉酒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人当场死亡。

  烟台蓬莱“5·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金大勇驾驶重型半挂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是金大勇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擅自改型、车辆超载。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程培新无证驾驶、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机动车。

  会上,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直机关开展“抵制交通违法、引领文明出行”活动。相关人士表示,省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驾驶人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有交通违法满分(12分)记录的,将不得选用。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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