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新《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6月3日《华商报》) 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是,不但可以按日连续计罚,而且罚款无上限。舆论形容新环保法处罚违法的力度是“长出了牙齿”。但还有很多评论认为,仅有“狠规定”还算不得“长牙齿”,只有当这种“狠规定”敢咬、咬痛违法者,那才叫“长出牙齿”。
陕西省对违法排污、且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开出首张“天价罚单”,让企业和公众都见识了一次什么叫“新环保法长出牙齿”。然而,所谓“见识”,也只是看见了“牙齿”而已,会不会真的“咬”——1580万元的处罚能否最终兑现,还要等待执法活动收尾的情况。山西省环保局称,被处罚企业目前已停产,但尚未缴纳罚款。那么接下来,被处罚企业会不会主动缴纳罚款,环保部门会不会如数追缴罚款,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检验的是“执法的牙齿”。中国环境污染问题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除了发展理念与立法的不足,很大一个原因是执法的伸缩性太大。如果说,因为从前执法不严,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违法企业对法律的无意识 —— 比如陕西这家违法企业面对执法不理不睬,最终让我们到了不得不用“牙齿”来解决问题的程度;而终于长出的“牙齿”若不忍下口,只是做做样子、吓唬吓唬,那么到头来,所谓“史上最严厉”的立法,也只是“严厉”在字面上。
1580万元的罚款,是依法按日计罚作出的,执法依据、程序上如果不存在任何问题,就应该将执法进行到底。希望这一事件有果而终,能尽快听到企业如数缴纳罚款或强制执行的消息,而不是断头烂尾、不了了之,止于“尚未缴纳处罚”,而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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