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 张同顺) 科技型小微企业缺资金、贷款难,怎么办?下一步这些企业手里的专利权要发挥能量了。6月9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保监局联合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质权贷款资助实施细则》,细则将实施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权贷款的新模式,入库“千帆计划”的每家贷款企业年度内可享受保险费资助贷款最高可达500万元。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本市把大力实施“三创”发展战略,即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业之岛作为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的主打战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蕴藏着巨大的创新能量,是实施“三创”发展战略的主力军,其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城市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截至目前,本市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2.7% ,而南京和天津分别为10%、15%,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发展慢已成为本市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资信,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不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上有优势,如果凭借其拥有的专利就可取得贷款,对这些弱势的中小微企业无疑就是注入了发展的动力。
据介绍,《实施细则》以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为目标,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权抵押贷款的新模式,由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共同承担融资风险,降低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银行以专利为质押向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 的贴息资助;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三是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激励;四是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50%资助。通过以上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解读
年度贷款额可达500万
《实施细则》在国内开创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的青岛模式。
本细则所指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千帆计划”内中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出质贷款。目前,全市“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已有1000余家。
根据细则,每家贷款企业年度内可享受保险费资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获得三年的保险费资助,第一年资助80%,第二年资助60%,第三年资助40%,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资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对贷款企业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享受贴息资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一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变转移风险为化解风险
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刘建志主任表示,新模式以银行、保险、担保三方机构负责为以专利权出质进行融资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保险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以2:6:2的比例承担风险,并采取保险费资助递减的方式,三年保险费资助比例分别为80%、60%、40%,三年后贷款保险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引导企业按市场化模式融资,新模式不再是将风险转移而是将风险化解。
记者 张同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