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邻居”之美难掩监管失职之责

2015-06-11 09: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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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惠铭生

  6月9日凌晨,家住贵州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鱼芽村一栋七层楼房里的姬远奎夫妇,突然被一声闷响吵醒,俩人发现家中墙体在掉灰,墙砖像在整体往下掉。意识到可能是垮塌后,夫妇俩赶紧挨家挨户敲门叫大家撤离。半个小时后楼垮塌了,幸好68名住户已全部安全撤出。据周边住户介绍,这栋楼房是私人修建的,住户大部分是租赁户。(6月9日央视)

  楼房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坍塌,但夫妻俩没有首选逃生,而是挨家挨户敲门,呼叫大家撤离,这种义举,的确感动了无数的网友,被盛赞为“中国好邻居”。但是,“中国好邻居”之美,不能掩盖地方监管部门失职之责。

  说到农村私人建房,眼前便会呈现一种司空见惯的“图景”—— 没有施工图纸,没有成建制施工队伍,而是一群帮忙的亲戚朋友,抑或临时拼凑的一些雇工。期间,鲜见官方来监管质量安全。楼房建成后,更没有法定的部门前来搞竣工质量验收……正是基于此,集镇和村庄的私人修建的楼房,尤其是“城中村”,成为房屋质量安全的重灾区。

  《城乡建设规划法》和《建筑法》规定,对三层及以上建筑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农民自建住房可选用通用或标准设计,杜绝无图施工。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面对这座半夜倒塌的七层自建房,有必要追问一下:该楼建设时有法定施工图吗?施工队伍有合法资质吗?工程竣工后,经过法定部门的验收了吗?假如都没有,那么这座倒塌的楼房应该归结为违建房和危房之列,是多年来地方行政监管缺位和失职“构筑”的人祸,理应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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