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定制”课表,真的合适吗?

2015-06-27 09: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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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创业已成为时下的“流行曲”,浙江嘉定中光高级中学高一学生于晓(化名)和朋友一起开起微店,每月竟能赚上万元。为了创业赚钱,他屡屡旷课,其行为引起多名任课老师的“投诉”。记者获悉,经学校讨论,嘉定区中光高级中学并没有让于晓退学,而是为其量身定制一张课程表,由该学生来选择自己希望获得的知识。(6月26日《新闻晨报》)

  这事儿当然得辩证分析:一方面,见多了千人一面的作业和试卷,也看多了口惠而实不至的个性教育,学校能扎扎实实为孩子做点事,挺难得。但另一方面,高一学生以屡屡旷课的姿态悉心于微店,显然不是值得鼓励与倡导的行为。

  尽管教育部此前明确,“建立个性化培养教学管理制度,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但制度设计针对的是高校,中国教育再怎么深改或多元化,也断然不会宽纵中学生去辍学经商。何况,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旷课不上,既不开除,也不责罚,反倒拿出个性课表来“奖赏”,鱼与熊掌兼得的同时,是不是突破了底线的规矩呢?

  “私人定制”课表,对当事学生是利好,但还是绕不开两个追问:第一,这样的课表,有没有可复制性?开网店的要照顾,玩网游的、学艺术的、爱踢球的该不该考虑?第二,一切教育改革或创新的规则,是法度。中学生守则也好,学校校规也罢,总不能为了彰显因材施教之善,就可以罔顾群体规则的恪守。课表“私人定制”也不是不可以,但起码应该把基于规则的罚单开列在前,不然,校园管理如何服众?

  笔者以为,对“中学生创业”“小学生创业”不宜堂而皇之地支持。基础教育中因材施教的原则,应该有更合规而理性的表达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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