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未狂奔”又是个响亮的耳光

2015-06-30 09: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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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涤明

  6月20日发生在南京的恶性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195.2km/h的速度是个什么概念?有媒体建议百度一下“动车速度”。动车轨道两侧有防护,防止200km/h左右的高速运行物体将靠得过近的行人及其他物体被卷进去,足见“动车速度”之猛。城市闹市区中出现动车速度的汽车,想想都觉恐怖。

  司机为什么会开出这样的速度,现在还是个谜。但当时的车速已被验证,这一点上,警方挽回了公信。然而当时“没有出现狂奔”的说法,怕是难以抹去公信上的瑕疵。虽说检验车速需要一段时间,但是仅凭常识,特别是现场视频中的情形,一点都不难判断是不是“狂奔”。按理说,在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警方在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上应该“稍安勿躁”。“未狂奔”之说,则不仅是不谨慎,更是罔顾常识,面对“炮弹式”撞击,怎么可以一张嘴就说“没有出现狂奔”?

  公众的质疑还在于,有些本该及时公布的真相,不知是何原因和考量,偏要捂着。而有一些拿不准的情况,本应等一等调查结论的问题,很多时候官方却是急不可耐地一张嘴就“否认”,网友称之为“习惯性否认”。结果是,真相大白之后,官方面对自打耳光的窘迫尴尬不已。

  “没有出现狂奔”的195.2km/h速度,像当年杭州的“七十码”事件一样,是对官方“习惯性否认”的又一个响亮的耳光。希望官方在对待真相的问题上,当讲效率时应讲效率,当谨慎时则谨慎,避免不必要的公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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