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日前,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7月15日《现代金报》) 给虾注射明胶,这在造假行业几乎已成为公开的秘密。监管不力值得追问,食品安全离不开行政监督发挥作用,但根本而言,还是需要全民共治,才能真正实现局面的改善。在此案例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恰在于,当消费者第一时间发现权益被侵害后,敢于采取合法途径进行维权,这其实已然实现了社会监督的第一步。
之前出现了类似的案例后,无论是专家、媒体还是监管者,都会告诉公众如何防范和识别。对此很多人并不领情,认为识假防假应当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消费者没有必要掌握过多。甚至提出“若是什么都由消费者来识别,那还要监管部门干什么”的质疑。很显然的是,恰是把所有希望和责任都放在公权力身上,而放弃了最重要的个体维权的重要,才造成民间能力的孱弱。既无力实现最基础的民间自治,也无以实现对公权力的强大促进。结果就是,市场自身的调节和净化功能不足,单纯依靠相对迟滞的公权力,消费者势必会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
因而,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应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终极出路。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成为识假防假的专家,成为维权的先锋,成为敢于拿起武器的正义者,我们的权利才会得到最大的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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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