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5月1日是五一小长假首日,成都各条高速公路迎来了车流高峰,侵占应急车道的大军开始出没。截至5月1日晚8时,成都商报微信公众号收到了网友所拍的4000余张曝光图片。在成都绕城高速应急车道上,甚至出现了私家车在前面跑,救护车在后面鸣笛也不让路的情况。(5月2日《成都商报》) 不占用应急通道本属于最基本的交通常识,在救护车发出警报的情况下,居然还有车辆无故阻挡,其性质可谓十分严重。问题在于,这些车主之所以无所顾忌,一方面在于法律对惩戒机制的规定不详细,存在法律上的漏洞;另一方面则在于缺少证据收集方式,让其心存侥幸。而要提升惩戒机制的效力,就需要补齐证据收集的方式,让违法行为能被迅速曝光和反映,并成为相关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在国外,救护车的“优先路权”在法律上获得了绝对保障。比如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的车辆司机将会被扣分罚款,严重的还会被监禁半年。国内的道路交通法规定,遇到救护车执行任务,车辆行人都应避让。不过由于缺乏操作规范,即便不避让也没什么风险,从而让有些人无所顾忌。
对此,深圳等地方在出台地方法规时,明确了不避让者要被“罚款扣分”,补强了法律层面的缺失,也使不避让的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监管部门无法做到“时刻盯着”,如何让不避让者受到惩罚,还需要有效的信息反馈和收集通道。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一是要给救护车加装车载监控系统,实时录制路面情况,对不避让或阻碍救护车的车辆进行取证;二是提倡和鼓动社会参与,让“随手拍”成为公众监督的有效方式,并以此培育全民共治的良好环境。当每个人都能“知法守法”并积极监督,“执法难”的困局才会被破解,“知法犯法”的行为才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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