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投资办学为名非法集资3.6亿 姐妹被判无期

2015-07-20 06:45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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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投资办学本就是个热门投资项目,如果再加上高息和高提成的诱惑,对投资者来说吸引力就更大了。未经批准,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通过融资团队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3.6亿元,而60%的资金被院校负责人挥霍。近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该校法定代表人及校长的上诉被陕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

  高提成打造办校融资

  刁继花与刁继珍系孪生姐妹,刁继花是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院长,刁继珍是该校法定代表人,今年52岁。2007年,两人从他人处购买位于西安市户县沣京工业园58号的西安市高新技术学院,2008年更名为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2008年起,两人以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的名义,以年息30%高额利息,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9年9月,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搬迁至长安区东大街办温泉大道1号后,两人又招收专业的融资团队,给融资团队30%至32%的提成、到期后给客户12%的利息点,让融资团队帮助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融资团队又给业务员22%至24%的提成,业务员给群众3%至21%的返现点,以扩建校舍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借款协议,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说,大量吸收公众存款后,姐妹两人并没将钱用于建校,而是在北京和西安等地购置别墅,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她们用于诈骗的载体——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于2011年5月已被警方查封。

  孪生姐妹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该案涉及受害人4459人,案件230卷,有16个被告人。去年11月,西安中院一审认为,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及其法定代表人刁继珍、院长刁继花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融资团队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自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先后与西安、咸阳等地4459人次签订借款协议7977份,协议金额42211.6662万元,实际收款金额36304.0215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刁继花、刁继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汤波、周幸福分别获刑9年、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高平等12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一审宣判后,刁继花姐妹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说,一些民办院校成立后,利用国家支持和鼓励民间资金兴办教育的政策,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书写高额投资回报为内容的宣传词,极具诱惑力。他们招聘、雇用业务员在街头散发传单,组织在公园、社区晨练的老人和手中有安置资金的拆迁户参观院校、请客郊游拉拢投资人。 (记者 王婷)

  远离从众心理拒绝高息诱惑

  青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认为,这类非法募集资金由于有院校做依托,许以高额回报,吸收资金时,直接将承诺的10%-32%的高息兑现给投资群众,再用后吸收的资金和收取的学费支付投资群众的高息,往往能够维持一定的时间,资金链条不断裂。投资群众看到有收益往往就不愿意报案,所以这种非法募集资金行为的诱惑性、隐蔽性、欺骗性更强。提醒市民不要被眼前短暂的利益所迷惑,要有防范意识。拒绝高息诱惑,投资者一定要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防范犯罪意识,避免赌博式投资心理和从众心理,拒绝高息诱惑,不要奢望出现 “天上掉馅饼”的奇迹。 记者 王婷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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