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1日,日照市五莲县政府发布通告,经研究决定全县将计划开发7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44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26个。
据介绍,2015年五莲县共开发公益性岗位70个,其中包括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44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26个。公益性岗位分两批开发,第一批开发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岗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将另行通知。
记者了解到,凡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五莲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残疾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县及县以上劳动模范;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凡是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及复印件、《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报名,并填写《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三份(以上复印件要求用A4纸张复印)。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各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下午6:00。经审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将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