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9日讯(见习记者 魏超然)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等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起的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纠纷,依法作出诉前禁令,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据悉,这是省内首次针对手机客户端发布的诉前禁令。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所有的某音乐软件内含有多首音乐作品,提供给用户试听或下载,然而其中有862首涉嫌侵害了其他公司的著作权。近日,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等认为其享有这862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某科技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申请,要求法院发布诉前禁令,该科技公司立即停止提供这862首音乐作品。
青岛市中院经审查后认为,由于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性和网络传播的迅捷性,被申请人通过某音乐手机客户端提供下载的行为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依法作出诉前禁令,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其音乐软件内提供这862首音乐作品,此诉前禁令可以及时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侵权行为的诉讼程序也即将在青岛中院启动。
据介绍,诉前禁令是指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法院有权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为防止迟误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证据被销毁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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