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高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上调100元

2015-08-18 17:0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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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18日消息 今年以来,为妥善解决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待遇问题,结合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工资标准的提高,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标准和协保人员就业补助、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450元。协保人员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60元调整到860元;协保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调整到950元。

  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调整范围为:经市政府或各区(市)政府批准,由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上岗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补助标准调整范围为:原市属及原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灵活性就业或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能够提供就业证明且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查公示情况属实,并纳入就业管理的协保人员。协保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调整范围为:原市属及原区属企业中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因身体有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

  此次调整补贴待遇,涉及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781人,协保人员3975人。

  文 马玥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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