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赵静) 近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7月份日照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将7月份以来查处的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公示。其中涉及到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类的26家单位。
本次公示的食品类的单位共有9家,其中日照市岚山区某水产行,因其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烤鱼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日照某茶业工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工具并处罚款。另外,还有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餐饮经营、未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7家单位接受了相应处罚。
本次发布的“黑榜”问题比较集中的在药品行业,其中问题大多集中在“销售劣药”上,有11家单位存在销售劣药的情况接受了行政处罚。另外,日照市某药店销售假药“蒲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日照某医院因使用假药酸枣仁(炒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另外,有3家诊所、卫生室,因为当事人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在医疗器械方面,日照仅有一家单位上榜,日照某科贸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心肺复苏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