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因为一时贪念,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的女子赵某不仅公然“拿”走他人手机,还自以为监控是摆设,堂而皇之地在监控下实施了作案全过程。没想到,民警随后便根据监控录像找到了她。被民警找到后,赵某痛哭流涕后悔不已,但却更改不了自己违法的事实。8月22日,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巨峰派出所民警依法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事发当天为8月16日,是岚山区巨峰镇的大集。当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行色匆匆的女士跑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安分局巨峰镇派出所院内,气喘吁吁地要报案,称自己的手机放在自己店内,却不翼而飞,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信息。民警立即给该女子做了详细的笔录。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报案人刘女士在巨峰镇上开了一家饰品店,当天早晨刘某向往常一样开门做生意,由于到店里购物的顾客并不多,刘女士闲来无事便整理货架上的商品,并随手将一部Vivo手机放在了货架上。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刘女士想起有事要与客户联系,于是到之前放手机的货架前准备打电话,没想到却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
刘女士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地方,就在店里翻来覆去找了半天,结果却没有发现手机的踪迹,拿朋友的手机拨打之后,显示手机已经关机了,刘女士这才确定手机被盗。在朋友的提醒下,刘女士匆匆来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跟随刘女士来到其经营的饰品店,发现现场安装了监控。民警通过反复查看回放的监控视频,发现一个白衣女子非常可疑,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这名白衣女子走进了刘女士的店,在看到放在货架底层的手机时,该白衣女子先是环顾左右,见四周无人后便俯身拿起手机,然后迅速装进了自己的挎包。
民警看到,这名白衣女子“拿”了手机后,并不急于脱身,而是佯装挑选商品,泰然自若地在店里转了一圈后方才离开。根据视频影像,民警刻画出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踪轨迹。经过反复比对和辨认,民警最终确定嫌疑人就是巨峰镇某村村民赵某。
确定嫌疑对象后,民警立即依法对赵某进行传唤,并在赵某的挎包内找到了被盗的手机。到案后的赵某羞愧难当,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赵某时而低头不语,时而痛哭流涕,后悔不应该一时头脑发热,见财起贪心。当民警问赵某为何在明知有监控的店内还实施盗窃时,赵某竟然表示,以为监控只是个摆设,所以并没有当回事。
至此,此案件成功告破,被盗的手机也被追回。尽管赵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但是依然更改不了自己已经违法的事实。
8月22日,经报岚山公安分局批准,巨峰派出所依法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