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孙桂东) 女子徐某以高价买来苹果手机,然后再低价卖出去,取得别人信任后,以帮人买手机、买家电等为由,骗取预付款600余万元,均没有交付相应商品。近日,崂山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徐某犯合同诈骗罪以及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万元。
不仅欺骗买手机的人,徐某连卖家都骗。2013年12月底,徐某跟一家数码公司的人联系,先后签了两份价值78万元产品购销合同。提取了手机后,除了偿还部分购买人外,徐某自己还留了几部。但徐某没有能力支付货款,货款一直未支付。
此外,徐某还涉及一起诈骗案。2014年1月份,由于别人催手机催得比较急,徐某给朱某打电话,谎称她从苹果公司有一笔账没有搞清楚,要借钱平帐,朱某分三次给徐某打过去23万元,徐某一直没有归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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