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法不该少了分级制度

2015-09-05 11: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汪昌莲

  一方面,电影法降低电影拍摄准入门槛,保证低收入人群观看电影;另一方面,不得拍摄的内容有所增加。表明电影法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然而,电影法未将电影分级纳入其中,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2011年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对电影分级作出相关规定,但与现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相比,电影不得拍摄的内容有所增加。(9月3日《新文化报》)

  《电影产业促进法》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明电影立法,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一方面,电影法降低电影拍摄准入门槛,保证低收入人群观看电影;另一方面,与现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相比,电影不得拍摄的内容有所增加。表明电影法,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然而,电影法未将电影分级纳入其中,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在我国电影分级尚未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全国目前仅有3家影院在尝试电影分级,其敢为人先的探索精神,理应得到电影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尊重。然而,因为国家层面尚未推行电影分级制度,这几家影院的“自选动作”,是否属于违规行为,令人不无担扰;特别是,他们的“自选动作”,不可避免的减少了票房收入,直接损害了制片商的利益。  

  孩子们模仿危险动作,或性早熟的现象十分突出。媒体报道的一些悲剧,与孩子们所接触的“暴力十足”“少儿不宜”的文艺作品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其中,尤以影视作品为甚。现在的影视作品大都存在“三多”现象,即暴力镜头多、暴露镜头多、吸烟镜头多。这些影视作品,不分时段、不分场合地播出,自然会对孩子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要为严重的是,少儿影视成人化,如动画片存在暴力失度、语言粗俗、情节危险等不良现象,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视。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判断力、喜欢模仿,影视作品中的一些危险、暴力、暴露等镜头,往往会成为孩子们的“示范样本”,这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特别是,此前有媒体曝光“史上最大尺度动画片”,片中的部分细节,明显突破了“少儿不宜”的底线。

  因此,电影分级不能止于“自选动作”,应尽快入法。换言之,电影法应对电影分级作出相关规定,即对国产电影实行“分级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同时,应对少儿影视作品中的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特别是,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影院等播映机构也应当严格自律,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对创作者而言,创作时要考虑特定观众群的需求,从源头上把好关。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电影 分级 汪昌莲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