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的“执法经验”要革除

2015-09-06 09: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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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戴先任

  日前,有网友微博举报称,甘肃省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车辆悬挂自制牌照上路执法,涉嫌知法犯法。对此,环县城管工作人员解释称,悬挂自制牌照是向其他区县城管学习执法经验。目前,环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城管执法局的5辆无牌照公车进行暂扣,对4名司机每人分别进行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理。(9月5日《法制晚报》

  执法部门本应该更严格守法,自制牌照或不挂牌照就上路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影响了自身的执法部门形象,自身的执法行为又怎么能让民众信服?环县城管人员还解释,悬挂自制牌照是学习西峰区城管的执法经验。城管这么做,是显示其权大于法,以求震慑住民众,彰显与普通车辆不同,暗示自己是“特种车辆”吗?

  其实,他们不挂或是挂上自制车牌,只会给人留下权大于法的印象,不仅不能更有利于他们执法,反倒会增加阻挠执法的力量。“乱自上作”,要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首先便是要让执法部门依法执法,革除掉那些在一些地方早已习以为常知法犯法的“执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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