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 青岛尚未接通知

2015-09-17 06: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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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16日讯(记者 郝园园)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9月16日采访青岛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本市尚未接到通知,民政部门依旧还在办理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至于何时停止办理,还要等到具体的通知和细则出来。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本报曾于今年5月份报道过“证明难”系列问题。据当时报道,2014年,青岛全市共开具结婚证70844对,离婚证20954对,开具“单身证明”158373件,超过了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总和。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笑言,结婚登记处变成了单身证明处。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青岛情况如何呢?16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青岛市还没有接到有关方面的通知,所有的婚姻登记处依旧在正常办理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我们现在都在办理中,可能要等到具体的通知下来,走完流程才能执行。”市北区婚姻登记处主任于强告诉记者,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让老百姓少跑腿。不过,也有市民提出,由于很多部门要求开具这些证明,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又不给开,怎么办呢?对此,于强说,民政部门应该会出台相关政策,出台具体的通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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