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在简政放权的当下,发红头文件式的推销法显然不合时宜,此行为跟某些地方为了保护地方利益,而分摊“本地酒”、“特色烟”,充当推销员的做法如出一辙,必然为人诟病并遭遇市场抵触。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9月27日《京华时报》) 农村淘宝作为农村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这一项目的推出和实施对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无限张力,因而获得了企业青睐、政府支持和社会期盼。在一些民间经济活跃的地方,农村电子商务出现了井喷之势。这些地方成功的经验就在于,企业、政府能恪守自我边界,做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把尊重市场并让其发挥决定作用,作为农村淘宝项目的前提条件。
然而,为了达到“开门红”并创造“销售奇迹”,一些地方便采取了摊派的做法,从而让“农村淘宝”成为一项值得炫耀的政绩工程。扶风县人大出于对村淘项目的支持,采取发文倡导式的做法,抛开其初衷不讲,在行为上依然是缺乏市场尊重的越权行为,并最终导致“村淘好经”被念歪。农村淘宝的受众主要是农民,解决的是农民的网络购物和在线平台效易的问题,跟政府公务人员并无交集,又何必越俎代庖而造成角色错位?在农村淘宝这个系统化的项目中,虽然这样的案例还属于小众事件,然而彼处的教训还没有成为此处的经验,足以证明权力干预式的习惯还根深蒂固,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还任重而道远。
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电子商务带来的是方式的颠覆,也会造成对观念的绝对冲击,其强大的力量不可小视。如何面对和迎接这种挑战,让其转化为全面发展的契机,就需要包括公权力在内的所有受众,都转变观念和适应需要,否则就可能被彻底淘汰。在简政放权和大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当下,发红头文件式的推销法显然不合时宜,此行为跟某些地方为了保护地方利益,而分摊“本地酒”、“特色烟”,充当推销员的做法如出一辙,必然为人诟病并遭遇市场抵触。
政府只是市场的参与者,而不是决定者,逆市场而行或者过于干预市场,最终只能为此付出极重的代价。对于公权力来说,参与很易,做好不易,真的需要“且行且珍重”。若连自身的角色定位和职责都难以厘清,恐怕很难实现与市场的融通与共赢,也很难在互联网+的潮流中,培育和塑造自身的互联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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