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8日讯(记者 贺辉)大众网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 自11月1日起,车主或驾驶人在济南市处理车辆交通违法抓拍记录时,必须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各业务窗口不再由民警手工输入驾驶人身份信息,改为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并实现与驾驶证信息的自动关联。
对不能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设备无法正常读取信息的,将不能办理车辆交通违法抓拍处理业务。这一办法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实行的,目的是为遏制驾驶证“买卖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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