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卫毅
记者11月19日从公安部获悉,浙江金华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地下钱庄案,4100余亿元资金通过该地下钱庄被转移至境外。这是迄今为止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通过NRA(非居民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新型地下钱庄案件。(11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如今的“地下钱庄”,已非原始的小作坊式的操作和小打小闹的交易,已经发展壮大成为系统完善、手段先进、能量很大的非法地下金融组织。浙江金华警方一举捣毁这个庞大的“地下钱庄帝国”,着实值得称道。不过,从这起涉及4100余亿元的“地下钱庄”案来看,光靠警方的破获和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如何防范“地下钱庄”坐大成气候,如何堵塞“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的通道,这才是最主要的。
其实,警方打击和摧毁“地下钱庄”往往已是最后一道关口,在“地下钱庄”经营过程中被转移出去的海量资金已经无法挽回。所以,我们的工商、海关、金融等部门不能对此袖手旁观,必须守好自己的责任田,让“地下钱庄”无法生存、无法运作。比如,警方就表示,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司注册的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注册无真实业务的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海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出入境携带大额现金人员的检查等。而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开立、现金存取等方面的监管,及时调整有关监管政策,加强反洗钱交易信息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笔者以为,对于“地下钱庄”应打击与防范并重,通过监管部门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源头上防范“地下钱庄”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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