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市民孙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城阳区正阳路的利客来购物广场强制员工交纳预存金,并且必须购买活动内的产品,如果不购买,那么就算完不成任务,进而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评价。对此,利客来的办公室王主任称,对方的说法有些绝对,预存金其实指的是11月7日利客来购物广场举行内购会时的入场门票钱。律师则表示,如果企业内部强制要求员工交纳预存金并强制员工消费,那么就是违法的行为。
利客来强制员工交纳预存金?
近日,市民孙女士告诉信网,城阳区利客来打着“内购会”的旗号,强迫员工购买商场举办活动时的产品。
“我是一名利客来超市员工,但是单位强迫每个员工交纳预存金,必须购买超市里的活动商品,如果不买就不给退钱。对于这种做法,员工意见都很大,但又迫于压力,无处诉说。”孙女士说。
她表示,近期城阳利客来又强迫她们购买某产品的产品券。“因为我是一名外地打工者,亲戚和朋友都在外地,所以根本无法完成下达的任务,每次都等于白交钱,真的不想再这么下去了。对于此事,我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利客来称活动并非强制要求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利客来办公室的王主任,她解释说,此预存金与内购会并非强制参与,对方的说法有些绝对。“该员工口中所说的预存金其实指的是11月7日利客来购物广场举行内购会时的入场门票钱。这张入场券价值20元,因为这场内购会卖的全都是一家电器的特价产品,所以员工只有持着这张入场券才能入内,预约订购自己喜欢的特价产品。目前利客来方面已经按照一人一票的标准将总费用支付给了这家电器公司,然后再将入场券分发到每个员工手中,利客来则不会再收取员工任何费用。”
王主任说,购物广场确实是举办内购会的,但是这个预存金指的是员工如果凭借这张入场券入场,且购买了1000元以上的电器产品,就会得到50元现金和利客来提供的价值50元的购物券返利。对于员工是否想使用这张入场券,那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王主任说:“持有此入场券的员工也可以叫亲戚朋友来参加此次活动。”王主任称,这次内购会其实算是利客来提供给员工们的福利,员工对于这张入场券的使用权完全是自愿的,如果不想使用,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而此次活动也不不与工作业绩挂钩。
若企业强迫员工消费属违法行为
对此,青岛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黄鹏举律师表示,如果企业内部存在强制员工缴费消费的行为,那么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选择拒绝。“如果企业强制员工消费,那么员工是可以对这种违法的行为提出拒绝的。因为这种强制行为已经超越了员工岗位的工作范围,所以员工方面是可以不予接受的,维权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进行投诉。”黄律师说。 信媒体见习记者 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