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一方案起步价超3元

2015-11-27 10:04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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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滨州11月26日讯(记者 王亚明)26日上午,滨州市物价局召开建立完善滨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就拟定的三种水价调整方案向听证会参加人征求意见,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市、区人大代表等就水价调整阐述了自己的见解,最终有近一半参加人赞成方案三。

  以促进节约用水为目的,“四区”内实施阶梯水价

  召开此次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旨在促进节约用水,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水资源、调节水需求、治理水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本次价格听证会共有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市、区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共24人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是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来自各县区物价局和经发局的16人旁听。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本次调整的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北海新区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独立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每户按4人计取(含4人),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月用水量基数增加3立方米。

  对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最终实施方案的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第一阶梯价格和第二阶梯价格的平均价格执行。

  拟定三个水价调整方案,近一半人赞成方案三

  在听证会上公布了三个调整方案,每个方案依据年用水量划分三个用水阶梯。方案一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9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45至216(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7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过216立方米,到户水价6.15元。

  方案二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68立方米的,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69至288(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90元;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288立方米,到户水价6.45元。

  方案三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25立方米,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77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26至206(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206立方米,到户水价5.61元。

  22名表态的听证会参加人中,有10人明确赞成方案三。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长袁超说,通过阶梯价格改革,让用水多的人多交费,有利于促进节水,方案三对多数人来说没有增加负担,覆盖人群更多,也更容易被居民接受。同时他说,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加强水质抽检,进一步提高水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的质量。

  同时,有7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同方案二,认为方案二既有利于企业经营也能促进节水。滨州市黄河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马洪美说,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大,供水区域连年拓宽,电费、原材料价格也逐年上涨,企业供水成本越来越高,她认为适当地提高水价既能激励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更有利于促进节水,推动供水事业继续健康发展。

  三种方案第一阶梯水价内居民年增支均不超百元

  按照国家发改委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规定,经对随机抽取的居民住宅小区调查摸底基础上,进行分析汇总确认,方案一: 89.65%的居民执行第一阶梯价格;7.57%的居民执行第二阶梯价格;2.78%的居民执行第三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居民年增支不超过28.80元,第二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144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多支出1.00元;第三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16立方米,每多用1立方米,增加支出3.40元。

  方案二: 93.13%的居民执行第一阶梯价格;5.50%的居民执行第二阶梯价格;1.37%的居民执行第三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居民年增支不超过50.40元,第二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168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多增支1.15元;第三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60立方米,每超出1立方米,多增支3.70元。

  方案三: 85.80%的居民执行第一阶梯价格;10.78%的居民执行第二阶梯价格;3.42%的居民执行第三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居民年增支不超过2.50元,第二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125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多增支0.73元;第三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06立方米,每超出1立方米,增加支出2.86元。

  此外,为确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降低,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拟定凡持有辖区各级民政部门证明的烈属、红军遗属、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等低收入特困群众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不超过5立方米,即可享受优惠免费政策。同时,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水标准的,将按照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平均价格执行。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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