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新房子本是件高兴事,可是你装修我家门口空就小了,这可咋整?近日李沧区一市民将邻居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对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记者从李沧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宫先生于2012年12月购买了李沧区的一处房屋,而在他隔壁的房子很快也被人买走,进行了装修,但是这个邻居的装修却让宫先生很头疼,邻居家门本来是朝内开的,结果装修后把门朝外开了,这一装修完,宫先生家的大门打不开了,因为两家的门在开的时候会碰到一起。这可咋整呢?
李沧区人民法院经现场勘验,发现这他们两家入户门同时打开时,两扇门会发生碰撞且导致宫先生家门无法完全打开,在两扇门完全打开的情况下,两门之间的间隙仅为30厘米。李沧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邻居将房屋的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之后,宫先生家和邻居家房屋入户门同时打开时,两扇门会发生碰撞且导致宫先生家入户门无法完全打开,这必然会影响宫先生通行及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而邻居并未举证证明其变更入户门开启方向具有合法依据。因此,对于宫先生主张的要求邻居将房屋恢复原状,宫先生到法院诉求消除邻居对自己出行的影响,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决,宫先生的邻居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的入户门由外开恢复为内开,排除对宫先生的妨碍。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