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瑞明
在长沙金星路,一名司机由于在城区道路乱开远光灯,被交警拦下罚其站在车前看灯一分钟。(12月12日《三湘都市报》)
“看灯”是一种亲身体验,通过“看”能让被罚者长点记性,给其他人以警示。类似开远光灯被罚看灯并非是长沙交警首创,之前深圳交警已经实行,网友也纷纷表示支持。然而“看灯”毕竟是权宜之计:一来从发现拦下到处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二来车停之处会引来不少人观望,有可能使交通不畅,因而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夜间乱开远光灯并非是小事,迎面而来的车辆一旦受到强光刺激,眼前几乎成了盲区,极易造成严重事故。对于远光灯的开启,相关法律法规有严格限定,可一些人就是不怕。对于夜间乱开远光灯应实行全方位监控,用技术手段来实行处罚。现今车辆闯红灯等无须专人到场,有监控设备即可,针对乱开远光灯者,也可以利用监控器,并且不定期实行人工抓拍。同时,还可将一些乱开远光灯者的车牌进行曝光,只要监控到位,就能对违法者进行有效处罚,从而让更多人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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