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配邻居钥匙 入室偷七块钱香烟被追刑责

2015-12-14 08: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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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街坊互相走动 ,本是传统美德。你送我一碗饺子,我回赠一个苹果的事常有……但小伙王某却因去邻居家“拿”了一包香烟,被追究刑事责任,只因他是不请自来的。香烟值多少钱?7块钱。因为这包香烟,王某构成了刑事犯罪,近日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记者从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官微获悉,近日,胶州市一小贼看似偷了不起眼的东西,但却被判处了刑罚。王某因偷配邻居钥匙后入室盗窃香烟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2014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看见邻居陈某家大门上插着钥匙,就偷偷拔下来配了一把,为防止被人发现,又把钥匙插到了邻居家门上。12月16日下午,王某用偷配的钥匙进入邻居家中,顺手拿走“八喜”香烟一盒。经鉴定,香烟价值人民币7元。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了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胶州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处王某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记者了解到,虽然王某虽然盗窃的财物不多,案值很小,但其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检察官说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某因为这次盗窃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检察官提醒,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警醒,按照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 。而王某的邻居陈某家在过去的几年曾多次被盗,有时被盗数额多达数千元,于是陈某在家中安装了监控,此次案发后就是通过监控发现王某有作案嫌疑。该案也提醒市民在离家外出前,要关好门窗,妥善保管钥匙,不要因为怕麻烦而麻痹大意,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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