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月10日讯(记者 郑帅)10日上午,反家庭暴力维权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会上专家指出,能否提供有效证据是家庭暴力维权的关键。
来自省妇联、省社科院、省法学会的专家、高校教授以及来自全省多地市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发言,对如何有效运用2016年3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提出了看法。
“反对家庭暴力是保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每年妇联接到的求助、维权热线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大约占25%。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做到‘跑’、‘报’、‘救’三个环节,即逃离施害者、及时报警、寻求帮助、救济。”山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郑东辉说。
对于家暴受害者在现实中的维权问题,山东法学会婚姻法学会副秘书长赵军蒙认为,能否取得有效证据是维权的关键。“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于家庭内部的私密领域,家暴受害者往往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很多受害者拿着自己受伤的照片、病历等作为证据,但这些一般只能证明受害者受了伤,却很难证明这些伤是因遭受家暴造成、施害者是谁,从而导致受害人维权面临困难。”赵军蒙建议,家暴受害者应尽量能提供一些能够还原家暴现场的证据,比如说当时的录音、录像,另外受害人向警方、妇联等进行求助的一些笔录也可作为证据证明。
反家庭暴力维权联盟发起人、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说,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可通过公安、法院、单位、基层群众组织、妇联等维权,也可直接拨打维权热线向反家庭暴力联盟求助,联盟在全省多个地市的律所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支招、维权指导,并可按照就近原则为贫困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反家庭暴力维权联盟公益热线:0531-88018785。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