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崂办字〔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提出在城市社区服务站设置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区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180余个。
近年来,崂山区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崂山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的选聘、考核、培训、待遇及劳动关系解除等事项,对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给予200元至400元/人•月的补贴,招聘了27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了崂山革命烈士陵园等10家单位为首批区社会工作实训基地,青岛思达心脏医院等12家单位为首批区社会工作服务站,举办了两百余场次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累计培训两万余人次,提高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截至2015年末,崂山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102人,其中初级社会工作师80人,中级社会工作师22人,全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月最低报酬达到4038元/人(含五险一金)。
[编辑: 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