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城阳区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清新年"

2016-02-01 14: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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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俗有很多,蓝天只一个”,新春佳节将至,鞭炮年俗引发城阳市民的观念冲突,在坚持习俗还是文明环保之间发生激烈讨论,对此,1月26日本报刊发了《放鞭炮是年俗,燃放时间要找好》的报道。针对市民的建议以及今年有关鞭炮燃放的新规定,记者逐一采访了城阳区的相关部门。

  重污染天气下,鞭炮销售将被禁

  随着近年来大气整体质量下降,保护空气环境越发被人们所重视,春节将至,很多人呼吁少放鞭炮保护空气质量,近日,青岛市环保、公安、城管、安监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给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添设了“熔断”机制。《通知》规定,在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部门要加强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安监、工商部门要通知销售网点停止烟花爆竹销售;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禁放烟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并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

  法定燃放日仍为6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据了解,1月12日,青岛市安监局公布了2016年猴年春节的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法定燃放日与往年一样仍为6天,分别是农历腊月廿三(2月1日)、除夕(2月7日)、正月初一(2月8日)、正月初二(2月9日)、正月初三(2月10日)和正月十五(2月22日)。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阳区文明办倡议,少放鞭炮保护环境

  随着雾霾天的增多,市民对空气质量尤为关注,特别是燃放鞭炮对空气的影响。从2014和2015年春节期间岛城空气质量的监测情况显示,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法定燃放鞭炮期间,市区一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均在中度和重度污染,PM 2.5浓度较非集中燃放时段高2.1倍。但令人欣慰的,随着人们认识提升,市民鞭炮燃放量明显减少。1月28日,记者从城阳区文明办了解到,为了活跃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城阳区下发了《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其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中提到,结合公共场所禁烟、雾霾治理等行动,倡议市民不吸烟、少开车、少放烟花鞭炮,共同创造宜居幸福、和谐舒心的优美环境。城阳区多个部门也将联合行动,共同确保市民能过个“清新”的春节。

  多个部门联动,保城阳天空更蓝

  “城阳环保部门一直每天对辖区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传,市局对数据做出污染研判,再与其他部门联动。”城阳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特别是春节期间城阳环保分局将继续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此外,也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提醒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注意环境保护。城阳公安分局方面表示,春节期间将近一步加大禁放烟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动,并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发生大气重污染情况,我们会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通知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也将加大相关巡查力度,对于不按规定禁售的网点,我们会将其作为以后审核的标准。”城阳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阳区行政执法部门也表示会对室外经营进行严格管控,并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发现违法经营者将及时清理。

  记者从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春节期间城阳区将严把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关,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格把好登记发照关,按照市政府要求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及企业,按照国务院工商登记前置后置的相关规定,依法合法营业执照。“春节期间我们将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乡镇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易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区域进行重点排查,配合安检、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易发查处取缔未取得经营执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们将做好鞭炮燃放的保洁工作,在城阳的各个燃放网点组织人员进行及时清理。”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城区将会安排500人左右的清扫队伍,从早晨四点到下午六点进行不间断巡逻,春节期间会全天候全时段的进行清扫。

  ■相关链接

  1月27日,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和青岛市妇女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书“少放一挂鞭,过个清新年”。具体内容如下:

  1.春节期间尽量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用贴春联、守岁、拜年等民俗来感受“年味儿”。

  2.若非燃不可,请一定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或燃放电子鞭炮,一旦本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请一定不要在城市主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3.不以燃放大型烟花爆竹为荣,避免铺张浪费。

  市民朋友们,长在这片蓝天下,活在这方土地上,我们同呼吸、共命运,今年春节让我们从少放一挂鞭做起,人人为“治霾”出一份力,让新春纳福从健康呼吸开始。

  记者 赵伟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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