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慧秀) “售卖烟花爆竹可不敢大意,灭火毯、灭火器、警示标志,安全措施一样都不能少。”1月29日,苏州路1号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负责人李清楼向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江苏路街道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确保管区居民平安过节,近日江苏路街道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管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文保单位、生产企业、正在施工的工地及出租房等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提醒管区居民过节期间一定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居家安全。
江苏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孙开刚介绍,街道严格按照关注“老”、注重“常”、围绕“格”、突出“新”、结合“联”、关心“小”的要求,点线面结合,做好管区安全生产工作。即针对管区老旧楼院多、老年人多、老隐患问题多的实际,对安全生产抓经常、经常抓。围绕网格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覆盖。同时,创新监管办法,联动联检主动查,突出重点领域,靠上去联合执法,全面彻查隐患,做到从小处、细处着手。
为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节前办事处还制作了450块宣传栏悬挂在居民楼院内,从居家防火防漏电、公共场所保安全、出行安全记心间三个方面对管区居民做了温馨提示。对管区居民楼梯间和消防通道占用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共清运消防通道杂物60余吨。在对文保单位、施工的工地等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现场给出整改意见,并按时复查。尽全力筑牢管区居家安全“防火墙”,消除消防“盲区”。
办事处还对管区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苏州路1号)进行常态化检查,并配备了灭火器、灭火毯。“根据规定,居民在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共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燃放时要考虑公共安全,尽量选择在空旷处燃放。”办事处安监办主任曹月洁说,“过节期间外出度假或回乡探亲的居民也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出门之前做好各项安全检查。”
另外,办事处经发办工作人员也提醒管区居民春节期间一定要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了确保居民有一个舒适的过节环境,“社区管家”、公益岗人员和城管志愿者假期无休,全员在岗清理卫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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