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方可恢复开工。
通知要求,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于开工前三天向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交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复工验收自检报告和起重机械五方联合验收报告。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并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此外,对申请复工的工程,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组织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对于检查不认真、隐患消除不及时、擅自开工的将责令停工整顿,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各类安全保险装置、防护措施等进行逐个逐项的检查核验,重点是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和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开工。各施工企业还要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工人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作业。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