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给服务质量戴上金箍

2016-03-09 09: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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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韩金惠

  广东代表今年拟向全国人大提交10件议案,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责任法》,朱列玉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消费已经从产品逐渐转为服务,提供服务出问题怎么问责,目前没有相关的国家立法,因此需要一部法律来明确。现在银行卡被盗刷不时发生,银行卡是银行提供的一项服务,如何运作是银行负责的,银行应当承担服务不到位的责任,而不是把责任都推给市民。(3月7日央视)

  目前我们的消费已经从产品逐渐转为服务,但是,纵观现行的法律不难发现,《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注产品质量的法律仍然占主导,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服务质量进行规范。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列玉的提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以银行卡被盗刷为例,银行为储户提供储蓄服务,就承担相应的保管业务,银行卡中的钱不翼而飞,银行应该为自己的服务不到位担责。这虽然早已成为共识,但从现实来看,案情相似的的案子,法院的判决往往大相径庭—— 在甲地判全赔,在乙地判赔70%,到了丙地却赔偿50%甚至不赔。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公众感觉法院自由量裁权太大,司法的公信力受损,同时银行业的形象也大打折扣。

  其实不只是银行业,旅游、交通、通讯、住宿、医疗等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经营者该不该赔偿,赔偿多少,成了消费者维权时遭遇的最大障碍。现有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无法解决当下出现的这些新问题,对于消费者保护的程度也十分有限。

  而服务责任法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定关于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损害赔偿等条款,给服务质量戴上金箍。有了法律的约束,服务将会和产品一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一旦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谁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将一目了然。这样一来,服务责任有了权威而明确的法律依据,消费者的维权才能不那么艰难。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提质增效升级的阶段,质量成为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和突破口。这里的质量不仅包括产品质量,更包括服务质量。在当前消费类型从产品转为服务的大环境下,我们不仅要要求经营者提高自律,提供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也要在立法层面营造提升服务质量的整体氛围。只有消费者的权益有了保障,才能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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