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泪水为谁而流

2016-03-14 09: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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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3月13日,“南京虐童案”的当事人李征琴,在狱中服刑半年后出狱了。刚出监狱,孩子的生母便跪倒在李征琴面前痛哭,并大喊,“表姐,我对不起你!”随后,等候在一旁的宝宝迅速扑过去抱住妈妈,李征琴哭着说,“宝宝,妈妈回来了。”3人在监狱大门口哭成一团。

  此情此景,有网友表示,“看不懂这个剧情”“养母受了委屈?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吗”?的确,这一幕令人五味杂陈,然而细思之便会明白:这就是一起棍棒教育下的悲剧,三人的泪水都是真情实感,却各有各的苦涩。

  李征琴已领略到法律责任的沉重,她自称已被剥夺监护权,她所流的是悔恨之泪。孩子对李征琴也是很有感情的,事发后他曾一再表示养母很爱他,他“不怪妈妈”,他流的是思念与恐惧之泪。生母一直认为表姐李征琴没有错,也曾为她发声,她的泪饱含着歉疚。

  作为一起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件,“南京虐童案”一度引发广泛关注,也收到一定成效。然而,这“一跪”和滂沱泪水又清晰折射出,即便法律追责已结束,但“打自家孩子不至于犯罪”的观念依然根植于无数家长心中。他们有的像孩子生母一样文化水平不高,有的则像李征琴一样是知识分子。这种错误观念才是当下最应该警惕的。

  纵观整个事件,会发现李征琴并非一个“恶人”,很多家长应该从她身上找找自己的影子。当那些“虎妈”“狼爸”奉行“不打不成器”时,与李征琴又有何本质不同?当然,他们有的没有逾越“度”,有的只是没有被发现、告发,可对孩子不同样都是伤害吗?而且,谁能保证自己在某次像李征琴一样“气得狠了”之后,不会下手过重?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实施,家暴也包括父母与孩子之间。这一立法明确要在学校、卫生机构、社区等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知情不报要负法律责任。3月11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必须根除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的观念,着手学习教育孩子的方法。必须明白,棍棒教育本就是一种教育低能的体现。而根据全国妇联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近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仅有三成家长认真学习过有关子女品行教育、亲子关系、良好习惯培养等知识。

  应该说,关于“南京虐童案”,李征琴已经为她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法理已彰显,道理已申明,而生活还是要继续。这本就是一个并不缺乏爱的家庭,而且仍然是亲戚,所以流过苦涩之泪后,希望他们依然能够和睦共处,相扶前行。而需要认真品味棍棒教育这一苦果的,不仅是他们一家,还有当下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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