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为了偿还外债,男子李某在未支付朋友张某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变现还债,最终张某将李某告上法院。经东港法院审理,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今年37岁的李某经营木材销售生意,在外面欠了别人不少钱。2015年3月,有债权人催李某还钱,由于催得着急,自己手头又实在没有钱还债,被逼无奈的李某想铤而走险,打起了坑朋友的主意。李某平时有个生意上的好伙伴叫张某,两人私下关系也不错,李某便对张某谎称自己要订购木板胶。由于彼此之间比较信任,加上李某的一些说辞,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张某便让司机拉上了价值1.7万多元的木板胶给李某。李某很快将木板胶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某建筑公司,得款全部用于偿还欠款。由于迟迟没见到李某支付货款的动静,多次索要对方都借口推辞或避而不见,张某才方知自己被骗,2015年5月,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李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综合各量刑情节,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