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菏泽男子王某某平时没有固定工作,没钱花便想到了偷。从去年9月起,他将目光盯上了崂山区一些民宅,干海参、一角的硬币,看见啥就偷啥。3月29日下午,王某某被崂山警方抓获。
3月26日8时许,王哥庄街道一户居民到派出所报警称,当天凌晨2时出门到市场贩菜,等到凌晨5时回家发现,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稍微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包括15斤干海参、几百元零钱以及一张信用卡,但卡后写有密码。
接到报案后,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发现,案发当晚,一辆白色中华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清晨5时许,受害人的银行卡先后两次在即墨蓝鳌路被取走400元。
通过ATM机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民警分析,该男子就住在附近。通过走访排查,办案民警在附近的路边上找到了嫌疑车辆。后经查实,车主王某某,32岁,菏泽单县人,没有正式工作。
3月29日下午3时许,一名男子走进车里,轿车刚一启动,蹲守民警立即开车从两边将车卡住,将没缓过神的王某某摁倒在地。随后,民警在其家中搜出没来得及销赃的海参、手表、银行卡等物品,还包括一堆面额一角的零钱,民警清点了一下,一角的硬币大概有21斤,350元左右,其他零钱有近百元。
据王某某供述,他平时没有稳定收入,没钱花了便想起来偷。他觉着崂山区一些村民做生意,家里应该比较有钱。从去年9月份开始,他便开车到王哥庄街道趁夜溜门盗窃。经审查,王某某从去年9月开始先后作案5起,案值10万余元。目前,王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记者 赵杰 实习生 邵逸 通讯员 刘海青)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