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公安加强协勤队伍建设 工作纪律十要十不准

2016-05-03 15: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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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协勤队伍的建设,莱西市公安局出台了协勤人员工作纪律“十要十不准”,并且加强协勤人员的管理,举办特勤人员培训班,以便可以更好地处理突发事件。4月27日至28日,莱西市公安局第一期协勤人员培训班经过为期两天的紧张学习和实训圆满结束。培训期间,120名协勤人员进行了协勤人员工作纪律、窗口单位服务管理、涉警舆情导控、计算机安全保密等常识学习;开展了警棍、盾牌、手铐、警绳的应用及盘查站位等实战技能培训;观摩了武警中队的内务秩序建设情况;组织了警姿警容、队列训练。培训过程中,教官严格管理、细致讲解、严格施训,学员态度端正,服从管理、认真操练,使纪律作风、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观念进一步提升。

  协勤人员工作纪律“十要”

  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接受群众求助;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岗工作,不迟到早退、不脱岗;要协助民警参与治安巡逻、设卡值守、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法制宣传教育、劝解民间纠纷等辅助治安防范工作;要协助民警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以及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辅助交通管理工作;要协助民警参与社区管理、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辅助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要协助民警参与信息采集、数据统计、专业技术、后勤服务等辅助警务保障活动;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证件、标识和装备,执勤时可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要做好公安机关确认的其它辅助性警务活动。

  协勤人员“十不准”

  不准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人民警察担任的、超越工作职责范围的工作,不准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不准擅自扣留、收缴当事人的证件和其他物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要单位和个人财物;不准言行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稀、拉、松”,损害公安机关形象;不准故意刁难、打骂当事人;不准上岗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滥用、转借治安联防器械,不准在公安网上录入虚假信息或利用公安网查询、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警务信息,严禁接受私人请托帮助查阅、调取、修改公安信息、图像、资料、数据;不准酒后上岗,酗酒滋事;不准着工作制服从事非勤务活动,不准单独驾驶警用车辆;不准漂染彩发,留怪异发型,着低胸、露脐等奇装异服等;协勤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警械、武器;不准佩带警衔和警用标志。

  于良雷  谢浩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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