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辆走蛇形路线的“教练车”,民警惊讶地发现,所谓的“教练”是一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才一个月的大学生,而“司机”是一名“无证驾驶”的同学“学员”。
路上“蛇行”车被交警拦住 5月21日上午,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沿开城路由西向东巡逻,当巡逻到灵山卫街道附近时,发现前方一辆号牌为鲁D3×××4的白色普桑轿车可疑,司机开得不快,但该车忽左忽右。于是民警驾车上前查看,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此时,车辆的驾驶员和副驾驶人员打算交换位置,民警迅速制止。民警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两人支支吾吾拿不出来,神色慌张。
“菜鸟”当“教练”同学做“学员” 从副驾驶室迟迟不肯下车的男子犹犹豫豫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本崭新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经查看,民警发现男子姓王,驾驶证显示,王某刚刚拿到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原来王某是某高等院校的大学生,一个月前刚刚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为此,他的几个同学都十分羡慕。听说现在可以自学直考,不少同学正打算等到放暑假报名考取驾驶证,但是平时要上课,都没有条件练习。王某发现了这个“商机”,于是便凑钱买了这辆出租转非的二手普桑轿车,找人装上了副刹车,凭借自己有驾驶证,迫不及待当起了“教练”,按照一小时50元的费用收同学做了“学员”。据王某讲,这辆车刚买了不长时间,他车辆上拉着的6个同学是他的第一批“学员”,这是他第一次上路。
结果,王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并且由于王某还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同时吊销驾驶证。而与王某同时被查处的学员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考虑到两人属于在校大学生,又属初犯,警方通知学生所在院校的负责人带回进行教育。 记者 赵杰 通讯员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