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学出的驾驶证,上路没几天就被扣了12分并被注销,但当事人心存侥幸,继续上路驾驶,终被民警查获。半岛记者了解到,6月19日上午,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李志刚在王台收费站执勤时,在检查一辆车号为鲁VG518T小轿车时,驾驶员先是说驾驶证忘记带了,准备让朋友送过来,然后又说前几天被民警暂扣了,就是提供不出有效证件。
通过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感觉其一定存在问题,遂通过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进行了网上查询,发现其驾驶证在实习期就被记满12分,现已被注销,应按无证驾驶处理,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车辆暂扣,并对驾驶员进行进一步问询。
经查,驾驶员葛某,32岁,高密人,去年驾驶证实习期间因违法驾驶,被一次性记满12分,致使证件吊销。19日,因受朋友委托,葛某驾驶车辆外出,本想抄近道上高速,可以逃避处罚,结果还没驶入高速就被查扣了,等待驾驶员将是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半岛记者 刘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