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并不具有天然的正确性

2016-06-22 14: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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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孙维国

  连日来,一则“城管打人”消息,在广东省佛山市桂城街道平洲社区平南不少村民的朋友圈中传播,发帖者称其舅舅因摆摊与城管发生冲突,被打成“重伤”住院。6月20日,桂城城管部门回应,城管队员并未打人,已就微信传播不实内容报警。(6月21日《佛山日报》)

  城管执法时有没有打人?城管部门提供的监控视频证明,城管执法时没有打人。对摊贩发布“城管打人”虚假消息,城管部门已经报警。作为摊贩,如果认为自己确实被打,并非发布虚假消息,不相信城管提供的视频,也可以报警,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益。“城管打人”事件最终的裁决者,不是城管部门,也不是摊贩,而是法律。

  摊贩与城管相比,处于显然的弱势地位。现实中,人们往往会同情弱者。据悉,事发后,当事摊贩及其亲属在当地发动村民转发朋友圈不实内容,声称被城管队员打成重伤,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群众转发。群众之所以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在朋友圈转发不实内容,关键就是出于对弱者天然的同情心。

  可以发现,在以往的“城管与摊贩”纠纷中,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群众对摊贩的同情心也多是如此。在人们心中似乎存在一个思维定式,只要城管与摊贩发生纠纷,肯定是城管强势,过错方也在城管。自然,人们就会同情摊贩,而非城管。

  这种“思维定式”长期存在,令人深思。同情弱者的社会,是有温度、有良知的社会,但是,弱者并不具有天然的正确性,同情弱者并不是不分是非黑白的同情,而应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同情。否则,同情心就会导向反作用,不仅达不到同情弱者的“良性效应”,反而会伤害同情心,引发反向的社会负面效应。所以,我们在同情弱者时,应该坚守一个底线,等事实真相弄清楚后,用我们的同情心支持弱者。不管是城管执法,还是摊贩摆摊,抑或是人们的同情心,都需要坚守情、理、法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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