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永华
1月9日,在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目击者称,面对狗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1小时的要求,面包车上的俩小伙赔不起钱,挨打后选择了下跪,且一跪便是1小时,没到时间怎么劝也劝不起来。 在笔者看来,此事中让人痛心的并不只是两位小伙尊严的丧失。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宠物狗由于凝聚着主人的感情,其经济价值很难衡量,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两位“肇事者”拒绝狗主人的索赔要求,冲突升级在所难免,极有可能还会酿成恶性案件,其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届时,人们必定又会指责肇事小伙的鲁莽。肇事小伙虽自知理亏却又不能满足狗主人的经济索赔,面对强势一方的狗主人,在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再不满足除经济赔偿以外的其他要求,事情绝对不会就此结束。
剩下的途径就是报警,及时报警显然可以免于下跪,但经济赔偿仍然不能避免,而由此所带来的麻烦可能会更多。在无力承受经济压力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息事宁人,弱势一方用一切方式(包括下跪)来换取平安也是最终的无奈选择。
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为小伙找到不下跪的N种理由,但谁又能在眼前这个环境下为小伙找到平安而退的方法?要么赔钱要么下跪,尽管有损尊严,要知道在强弱分明的情况下,选择顺从其实也是保证自己平安的理智选择。由于我们的法制体系还并不是很完善,一些地方非常重视大的突发事件,而对小的却容易引发暴力冲突的事情,预警机制和临场调解都尚缺乏,如此事中民警因双方已“协商处理”而尴尬离去。对宠物的规范管理现在基本上“无法可依”,在缺乏公共力量支撑的情况下,弱势者要想在强势者面前树立尊严,只能是奢望。
人被逼给狗下跪丧失了人格和尊严,但是在眼前的现实社会里,诸如此类用丧失尊严来维护自己生存权利的做法却并不罕见,媒体也时常有报道——某某给领导下跪,某地上访群众到政府门前下跪等等,这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无奈。人被逼跪狗这件事,不仅折射出社会道德的沉沦,更是道德体系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极端体现。让人有尊严地活着,理应是社会发展的方向,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理念也在不断受到冲击,当道德体系不足以维护弱势群体尊严的时候,怎样让法律始终成为弱势群体赖以依靠的坚强后盾,在当前显得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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