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城管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居民楼院(小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治理行动,并印发《青岛市2016年治理居民楼院(小区)私搭乱建行动方案》。 记者 赵杰 通讯员 周欣 闫永滨
创建整洁有序生活环境 此次治理行动将从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全面推进、遏制新生、减少存量”的原则,全面开展居民楼院(小区)内私搭乱建治理行动,创建“无私搭乱建”示范楼院(小区),有效遏制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进一步蔓延,巩固创卫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城市更新和旧城区环境改造,力争利用5年时间将全市居民楼院(小区)内私搭乱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整治规范,为居民群众创建整洁有序、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此次治理行动主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等问题严重的居民楼院(小区)进行整片区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治理居民楼院(小区)内私搭棚厦、圈地围栏、擅自毁绿、乱堆乱放等问题。
据了解,《方案》中明确了参与此次行动的部门分工,市城管办负责对私搭乱建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各自辖区整治行动的开展;各街道办事处为此次居民楼院(小区)私搭乱建治理工作实施主体,并主动联合公安、规划、房产、物业等各有关职责部门,共同做好居民楼院(小区)私搭乱建等问题集中治理相关工作。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逾期未自行清理或拒不配合治理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严厉查处。
力求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据介绍,此次治理行动将结合2016年我市七项领域整治及居民楼院整治提升行动,集中力量开展居民楼院(小区)存量私搭乱建等问题清理工作,整楼院、整片区实施清理整治,力求不留死角、不留尾巴,逐步消除居民楼院(小区)存量私搭乱建等问题。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责任制,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域进行重点监控,提高巡查频率,保持巡查密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对新建居民楼院(小区)内新发生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发现后要立即予以制止;可直接实施清理的,要立即予以现场拆除清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保持对私搭乱建等问题执法高压态势,做到严控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发生。
目前,市区多个居民小区楼院已启动整治工作,清理各类私搭乱建90余处、3200余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私搭乱建问题的蔓延,为市民创造了整洁有序、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