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名人广场居民楼电梯突坠 困住孕妇俩小时

2016-07-21 13: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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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恢复运营的事发电梯。



  7月20日,市民由女士向本报反映称,7月7日晚,在福州南路泛海名人广场居民楼内,由于电梯出现故障,导致怀孕的她与自己2岁大的儿子被困电梯负一楼长达两个小时。后来经过电梯维修人员以及物业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所幸孕妇与幼儿无大碍,但是据由女士称当时受到了惊吓,且腿部神经受到压迫,至今还经常腿疼。事情过去多日,至今一直无人担责,由女士希望能够对自己受到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孕妇受惊引身体不适

  记者联系上由女士时,她说起此事还是十分气愤:“我是7月7日晚六点左右乘坐电梯,我怀有六个月身孕且领着自己两岁的儿子,电梯行到一半时出现故障,发出很大的响声,之后电梯落到负一楼。”可在电梯内的由女士并不清楚电梯所在位置。据由女士回忆,当时自己很害怕,但凭着一些自救常识,她按了警铃,可无奈警铃是坏的。此时怀有身孕的由女士试了很多逃出电梯的办法,但是都没有成功。最后,她用起最原始的方法“呼救”。半小时之后,一位邻居大姐听见了,跑来搭救。大姐拨打了110、119,给由女士的老公也打了电话。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后,物业与青岛怡和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才赶到,电梯公司的人8点多才把由女士解救出来。

  当天事情发生之后,由女士对此次电梯被困事件十分不满。据称,由于她当时体力严重透支,虽然身体无明显外伤,但是腿部神经因在电梯时间长压迫受损伤,至今腿经常疼,由女士希望电梯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平常的检修维护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对她和孩子做出赔偿。

  时过多日无人担责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电梯故障已不是第一次,电梯故障频发已引起多数人不满,但却未从根本上解决,也没有给居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了解到,事后,电梯公司曾去由女士家里慰问,据由女士介绍,电梯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带了一些水果到家里慰问自己,而物业则只是安抚了自己一下,并不承认其有责任,当时电梯发生事故的原因,至今毫无说法。

  对于由女士的诉求,记者联系了泛海名人广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的保安都在工作岗位上,在接到求救的信号之后都在第一时间过去了,电梯一直都定期保养,至于为何出现事故,他们也在调查原因。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这家怡和电梯安装维修公司,记者首先拨打了电梯上的保修值班电话,但是对方表示不知道这件事情,记者随后试图联系其负责人王经理,但是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那么由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呢?记者咨询了山东文翔律师事务所的刘书峰律师,刘律师表示,这件事情受害人应该确认当时发生的事实,查清楚电梯失控的原因,并且要了解清楚电梯失控与自己被困的关联程度有多大,是否进行了定期的维护以及保养,在掌握了相关证据之后,由双方或者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也可以走法律程序来进行维权。

  曾有维权成功案例

  2013年4月17日,怀孕36周的高女士乘坐北京一小区电梯时,遭遇电梯从10层迅疾滑落至地下3层,致其受到惊吓、身体不适,后住院一个月。一审法院认为,高女士的住院病案记录并未显示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此外,电梯公司作为电梯的生产者,提交了电梯的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及每年的检验报告,足以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故高女士的起诉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高女士上诉。2015年6月,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高女士在怀孕晚期经历了电梯突然迅疾下行的情况,直接导致其在未到预产期之时即住院检查治疗,相关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对该电梯负有维修保养义务的管理方承担侵权责任。电梯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在事发前已经对电梯进行了全面的维护保养,亦未能证实其对电梯故障采取适当有效措施予以防范,依法应就此后果承担法定责任。时隔两年之后,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予以改判,判决电梯公司赔偿高女士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700元。 

  文/图 本报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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