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老人食药监所开展"城中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6-08-04 14: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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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人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刘华德正在检查餐饮单位后厨。



  文/图 半岛记者 李丰 实习生 谭诗语 半岛通讯员 战静 报道

  本报讯 针对“城中村”中小餐饮林立,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群体较多,食品店内卫生环境较差现象等现象。近期,石老人食药监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中村食品市场秩序,让辖区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据石老人食药监所副所长刘华德介绍,石老人食药监所辖区内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朱家洼、六号公馆周边、王家村、山东头村、青大一路等地。为了有效消除城中村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经营食品的进货来源,是否制定并实施进货验收制度,是否留存相关票据,散装食品是否通过标识牌公示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执法人员还对餐饮单位的后厨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生熟是否分开、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并留存消毒记录、“三防”设施是否完善等。“通过严密的检查,我们希望能不留死角,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做到居民放心满意。”刘华德说。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52家,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75家,餐饮服务经营者177家。小餐饮店普遍存在“脏、乱、差”的情况,部分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针对以上问题,石老人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督促指导业户取得相关许可证,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单位,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指导经营业户对经营场所进行整改,改善经营条件,帮助其尽快取得相关许可,合法从事经营。同时,执法人员组织业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业户的经营行为。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以便达到食品经营的相关条件,督促从业人员留存供货商资质、进货发票和收据等,建立进货台账,实现食品原料可追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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