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上午,公交集团隧道1路线驾驶员陈少龙驾驶公交车到达大窑沟车站时,一名女乘客拖着一个煤气罐费力地上了车。陈师傅告诉她煤气罐属于危险物品,不能带到公交车上,并劝说该乘客下车。可是无论陈师傅怎么劝说,该乘客都拒绝下车,陈师傅只好先疏散了车内乘客,并拨打了110报警。
即墨路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对该乘客进行劝说,解释了相关规定,并结合近期发生的公交车爆炸案对其进行了教育,称煤气罐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为了全车乘客的安全,驾驶员有责任及时制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的行为。任凭民警如何劝说,该乘客一直声称自己携带的是空煤气罐,不危险,坚持要自己带着煤气罐乘公交车。
11时40分,在僵持了将近一个半小时后,该乘客才在民警、热心市民以及公交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车。
(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