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官员发救灾财 严惩更要反思

2016-08-21 13: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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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涤明

  近日,四川红会原书记文家碧二审获刑16年。判决书显示,文家碧涉及的受贿事实共13起,涉及资金人民币550余万元、美元5000元;贪污事实5起,涉及资金人民币295万余元。她主政四川红十字会,恰逢5·12地震灾后重建特殊时期,文家碧从巨额捐赠款项中悄然铺就一条黑金利益链。(8月20日《新京报》)

  每次救灾捐赠,公众都对善款安全不放心,红十字系统近年来更成为舆论质疑的“重灾区”。而文家碧问题的暴露,特别是四川5·12地震捐赠项目“黑金利益链”的揭开,令当初的舆论质疑一语成谶。

  历次救灾捐赠,舆论都呼吁,一是善款和物资使用情况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投诉举报路径,将群众举报问题的受理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官方也是支持这些舆论诉求的,但从文家碧这个案例不难看出,监督上的漏洞很大。而救灾款物管理与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不够,是不是重要原因,恐怕最值得反思。

  据文家碧自述,她是四川省红会实际上的一把手,其手上经过的资金超过百亿元,“什么事情都是我说了算”。一个人说了算的红会,监督去哪里了呢?

  文家碧辩称,“汶川地震后的灾后重建时期,社会风气不好,红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当时的条件下,因公送礼成为不可少的事,这是事实。”尽管法院并未认定她的某些说法,但“因公送礼”的风气大面积存在这个“社会常识”,恐怕是谁都不能否认的。而即便如此,灾后重建项目居然也需要“跑”,需要送礼,还是很刺激公众神经的;这简直就是在灾区伤口上撒盐,也是对善款的践踏。

  向救灾捐款伸手,在灾后重建项目上搞“人情往来”的官员应当严惩;但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取信于社会公众,是更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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