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首付3年没办下贷款 海湾花园:这是拆迁房

2016-08-26 07:59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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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8月25日讯 “我在这儿住了三年,房子是不错,可就是住得不踏实,办不了贷款,不动产权证书也没有,说不定哪天这房子就成别人的了。”2013年,李女士在市北区兴隆三路的海湾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只交了40多万的首付款就顺利拿到了新房钥匙,可开发商却迟迟没有给李女士办理住房贷款的手续。对此,开发商青岛兴电置业有限公司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表示,海湾花园二期的不动产权证书得以拆迁安置户的名义办理,因此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想要办证,交齐了房屋全款,随时都能办。”

  



  只交首付不办贷款 新房“安稳”住三年

  李女士家住市北区兴隆三路海湾花园,这套房子是三年前买下的,当时只交了46万元的首付款,就直接拿到了新房的钥匙。“这套房子的全款得80万,花了一半的钱就住新房,看起来好像是我占了便宜,可实际上买房的时候没有合同只有收据,到现在也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李女士介绍说,海湾花园共有两期,一期绝大多数都是发电厂员工的宿舍,二期则是商品房和回迁居民的住房。自己则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的二期住房。

  “买房子的时候只知道这个小区的情况比较复杂,我虽然是通过中介买的房子,可也是一手新房,首付款是也是分成两笔支付的,分别打到了开发商和建设方的账户中。”李女士说,2015年她曾找过中介和开发商,想问问何时能办贷款,可对方一直说银行的利息比较高,等银行贷款利率打折的时候再办手续才划算。

  李女士说,由于开发商没有给出能办理贷款的准确时间,家里就算攒下点钱也只敢存活期存款,更别说投资理财,这三年下来利息都损失了不少。“等我今年再问办贷款的事情,中介和开发商都说不清楚这件事,也不知道要找什么人。我现在就想知道,这套房子我还能不能住?开发商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兴电置业:拆迁房无法办贷款 补齐房款就能办证

  8月24日下午,信网来到了海湾花园小区,说起没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事情,小区的保安表示“这是很普遍的情况”,“这儿的房子价格便宜,地方也安静,就算没房产证也照样住,就是要转手往外卖的时候不太方便。”这位保安告诉信网,海湾花园的业主大多是发电厂的职工或者以前的回迁居民,房子都是自住的,很少有要卖房的。几位在小区里乘凉的业主也表示,房子住了好几年,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事的确没动静。

  随后,信网来到了位于兴中路的青岛兴电置业有限公司,但负责海湾花园二期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信网只能电话联系负责此事的穆经理。“海湾花园二期的贷款不好办,就算想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得以拆迁户的名义办,可这样一来,银行方面就无法审批通过贷款。”穆经理表示,像李女士买的这类房子的确是只有一张收据,购房合同和发票都没有,但即便这样也不会影响业主正常居住。

  “现在贷款没法办,业主想要不动产权证书的话就只能把尾款都交上,只要交齐了钱,随时都能办证。”穆经理认为,虽然业主不能办理贷款,也没有不动产权证书,但交了首付就能住新房是件“大好事”,“如果现在要卖房子,就算没有不动产权证书,业主带着买房人到公司把收据的名字改了就可以。”

  开发商未告知房屋详情 业主可主张赔偿

  对于李女士买房的遭遇,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李升成律师认为,开发商在李女士买房时并没有告知其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因此开发商要为无法办理贷款的问题负责。“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屋是不需要贷款的,拆迁业主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手续会简便很多。但开发商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出售,本身就是有过错的。”

  李律师说,虽然李女士目前的居住情况不受影响,但想要彻底解决此事,最好还是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向开发商确认,在公司内部有明确的登记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李女士的。

  “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可能得先从亲戚朋友处借钱交齐全款,办好不动产权证书后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此获得贷款。”李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无法获得住房贷款的利率补贴,而这部分损失李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信网全媒体记者 于晓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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