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卞广春
近日,一段地铁“蹭票”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男子在10号线国贸站试图逃票时被一女乘客制止,男子补票后紧追女子到站台,并与女子发生争吵。男子反复质问女乘客:“第一你不是执法人员,第二不是工作人员,你凭什么管我?”据悉,地铁逃票行为发生时,地铁工作人员可以制止但没有执法权,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可以执法,但因为人数限制等原因难保第一时间在场。(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地铁是国有企业,逃票带来的损失相当于减少财政入库的金额,逃票行为是私自占有公众利益。因此,对地铁逃票行为,一方面应从重处罚,加大地铁逃票的代价,另一方面又要筑好地铁秩序的围墙,提高管理力度,鼓励市民举报地铁逃票者,地铁工作人员更应忠于职守,发现逃票者应要求其购票、补票,或对逃票者从重处罚。
地铁工作人员对地铁逃票者虽然没有执法权,但不能少了责任心。治理地铁逃票,管理智慧很重要。上海曾建议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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