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刑事速裁试点两年 平均结案时间仅用7日(图)

2016-08-31 16:5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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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31日消息  今天上午,黄岛法院在视频会议室通过数字化法庭系统播放了采取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四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记者用手表统计了一下时间,4起案件庭审共用时17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不到5分钟,观看庭审录播后,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刑事速裁案件试点工作情况。

  



  案由集中:危险驾驶和容留他人吸毒、盗窃三类案件占97.9%

  据黄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晓鲁介绍,截至2016年8月26日,黄岛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速裁案件847案868犯,已审结825案846犯,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28.1%。受理的案件中案由集中于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和盗窃三类案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44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308件,盗窃案件79件,三类案件共占案件总数的97.9%;判处的846名罪犯中,被判处拘役的612人,占总数的72.3%;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仅有23件,占案件总数的2.7%。

  审判提速: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当庭宣判率100%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当庭宣判率100%,大大提高了结案率和审判工作效率。对于刑事速裁案件,黄岛法院均由主审法官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直接宣判,无需庭长、院长等领导层级签发裁判文书,同时主审法官对事实、证据及案件质量要负总责。体现了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总体要求,也极大提升了办案法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唐晓鲁介绍说,“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由于被告人对事实、证据基本不持异议,在公诉机关也已经了解了速裁程序的主要内容,签署了具结书,知悉了量刑建议的范围,而最终判决时法院在量刑范围内又作了一定的‘认罪从轻’考量,因此绝大多数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理想。”

  创新做法:专人专办、类案集中审理、表格式判决书

  据了解,在试点过程中,黄岛法院按照“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成立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刑事速裁工作室,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与较高业务水平的法官专人负责审查与裁判,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独立裁判,独立承担办案责任;对受理的同类型案由的刑事速裁案件,采取庭前集中送达、告知,集中排期开庭、集中宣判,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每周安排2-3次集中开庭,每次以同类型案件3-5案为基准,分组分类开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刑事判决书,当庭宣判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平均每个案件仅用时约5分钟;创新裁判文书格式,采用表格式判决书。对裁判要素进行高度简化,以标准化的方式高质高效地制作判决文书,让案件事实、控辩意见及裁判结果一目了然。

  确保规范:减程序不减权利

  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强化庭审的规范性,制定《刑事速裁庭审操作规程》,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充分简化庭审程序,做到既简洁高效,又规范严谨;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两高两部的试点规定要求,严格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确保每一个速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全面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接受法律帮助权、辩护权、程序知悉权、选择权,法官在庭前、庭中、庭后充分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让当事人真正从内心自愿认罪服判。在庭审结束前,被告人可以随时提出速裁程序适用异议。一旦被告人提出异议,案件及时转为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同时,我们还充分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敦促被告人退赃退赔、赔礼道歉,保护被害人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经过为期两年的试点,黄岛法院的刑事速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及司法公信力。另外,在试点工作过程中,黄岛法院也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出一系列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相信对以后刑事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工作大有裨益。”唐晓鲁副院长说。

  通讯员 李明 丁德振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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