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上,时常能见到有摊主卖麻雀、斑鸠、喜鹊等鸟类,甚至还有贩卖鹰的。这些鸟类看上去很常见,有些喜欢鸟的市民可能会买回家去饲养,但这样是很有风险的,随意购买野生的鸟类,很有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在问政现场,济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本报记者刘雅菲
一些动物虽常见也不能随便买卖 济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麻雀、喜鹊、斑鸠等鸟类十分常见,但它们都是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做了严格规定,除国家一二级的野生动物有非常严格的法律保护依据外,还有“三有动物”,像麻雀、画眉、斑鸠,也是有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的。
对于这些“三有动物”,如果有合法手续,即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两证齐全,就可以正常买卖。如果没有两证任何之一买卖都是违法的。这些动物实行属地管理,在市场上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如果有举报,涉嫌违法捕猎,没有合法手续的,森林公安将到现场依法查处。
至于在市场上买到的鹰,则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任何的贩卖、收购都是犯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餐桌上的大雁是人工养殖的雁鹅 不仅是市场上,餐桌上有时也会出现一些“野味”。在问政现场,一位市民就反映在黄河边上吃“农家乐”时,发现他们的餐桌上有大雁这种动物,店家表示这是养殖的。对消费者而言,如何能判断呢?
对此,济南市森林保护站负责人表示,现在这个季节吃的大雁肯定不是野生的,因为济南这个季节没有。这个季节肯定是人工养殖的,而且市民吃的大雁,应该是雁鹅,就是大雁跟鹅杂交的产品。大雁能飞起来 wh儍,?,但是雁鹅飞不起来。“从法律上讲,我们是鼓励养殖这种产品的。但是它也要有许可证,如果有经营许可证的话是可以经营的。”市民在食用中,必须要看店面有没有经营许可证,还有工商执照,来鉴别是否合法。
放生不能对生态造成损失 问政现场,有市民通过济南政府网反映,之前曾看过林业局、工商局执法,执法人员只是把被盗捕的鸟放生了,并没有对盗鸟者进行任何罚款、处罚。
对此,济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对违法贩卖鸟类的行为,放生是作为一种没收的方式。”没收之后,将由有关执法主体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要有一定的程序。“今年我们市林业局公安局查处非法贩卖国家野生动物4起,已经刑事诉讼了3起,将要判刑。”
此外,放生到底该注意什么,该负责人也在现场进行了明确。据其介绍,对放生这个问题,现在国家新的法律规定,放生野生动物,要按照生物的习性,首先生物要适合当地的环境,而且还要保证不会对生态环境、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或损失。如果造成损失,需要负法律责任。
对于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做好驯养繁殖的看护,防止逃逸。对需要放归自然的,由林业部门批准,经过专家论证,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