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路社区八旬居民绘画60余年 发表作品近千件

2016-09-21 14: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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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半岛记者 徐抒彦

  “我爱好画画,正好我的工作也与画画有关,真是幸运。”9月9日,天台路社区88岁居民耿浩笑着说。据了解,耿浩63年前接触画画后,热爱画画的他就一直不停创作,在全国省、市报刊上发表作品近千件,2009年,中国文联授予他“新中国成立以来从艺60年的著名文艺家”称号。

  因为工作,与画画结缘

  耿浩今年88岁,已经专注画画60余年了。说起来,耿浩能够开始长达60多年的画画生涯,也是与他当时的工作分不开的。“记得那是1953年,我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领导让出黑板报,报头叫文化园地,当时我就画了一个人拿着锄头在锄地,意思是在耕耘这片文化园地。”耿浩说,“领导看了,觉得我在这方面比较有天赋,就把我调到大队部,担任宣传组小组长,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这一块主要就是形象地宣传交通方面的知识,你像火柴盒上的商标、火车上面的图片,都是我们负责画的。”

  “因为我对画画有兴趣,这个工作做起来就顺手;我可以利用工作时间来钻研我的爱好,一举两得。”耿浩笑着说。

  发表作品,稿费补贴家用

  当时,岛城的各大报纸上刊登居民作品,会发给居民稿费。耿浩当时画了很多作品,想通过这种方式检验一下自己的水平。1954年,他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他的第一幅漫画作品《你喊你的,我走我的》。作品的内容也是与交通有关的,说的是交警拿着喇叭喊着让行人从人行道上走,行人充耳不闻。“我还记得当时的编辑叫李商,他联系了我,他觉得我的作品很好,但是需要修改一下,前前后后修改了三四次,才得以发表。我这算是正儿八经地‘出道’了,正式踏入了漫画界。”耿浩回忆道。

  此后,耿浩进入了一个创作高峰期,平均一个月有两三幅作品在《青岛日报》《青岛晚报》和《半岛都市报》等岛城各大报纸上发表,耿浩在报纸上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画者。

  “有很多邻居碰见我就告诉我说,又在报纸上看见我画的画了,我听了就觉得很自豪。”据耿浩介绍,在报纸上发表作品是名利双丰收。“那个时候,在报纸上发表一幅作品稿费大约是4块钱,我一个月光稿费就能拿8块钱,多的时候能拿到12块钱,我那会儿一个月工资才58块钱,家里人多,吃饭要钱,孩子上学也要花钱,我画画能补贴家用,所以家里人很支持我画画。”

  每幅画都要修改到满意为止

  这60余年间,耿浩从未停止创作。“我很幸运,这中间,我的工作变动,却都是与画画有关的,所以,我就一直没有断了画画。”耿浩说。为了提高自己的画画水平,他还一直多读书、多看报,看一些相关的题材,进行各种类型的创作。

  多年来,他的作品获过大大小小的奖,《念珠改行》等多部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协会举办的展览会。1989年,他就成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他是青岛第一批成为这个协会会员的人之一。2000年以后,他开始尝试把漫画元素引入到国画当中,用水墨画的形式来表达漫画的内容,他把作品汇集成册,起名《千虑一得图集》。每创作一幅作品,都要花费耿浩大量的精力,有时候要画出一幅满意的画,要花费好几年的时间。“我一开始构思一幅画,会先画一个小的草稿,画完草稿,再画大的图,画小图容易,一放大就会不是那个效果了,就需要修改,一直修改到我满意为止。”耿浩说,“没有退休的时候我每天吃完晚饭,就开始画画,每晚基本上要12点之后才睡觉,有时候半夜起床上厕所的时候来了灵感,我就赶紧开灯把想法画下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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